|
浅谈实验室的建设和检验过程注意事项1
自从2004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施行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要求产品出厂自检以来,至今,大部分企业都配备了检验设备,建立了化验室。我省也对部分产品的检验人员进行了培训,对企业的出厂检验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但是从目前来看,在化验室建设、化验室管理制度、设备布局、人员素质、检验过程等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应当引起企业负责人和产品质量检验人员的高度重视。 下面就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今后企业应进行整改,达到企业检验部门真正地为产品质量服务,达到出厂检验合格的目的。
一、化验室建设应当规范 1、选址与规模 化验室应建设在远离粉尘、噪声、散发异味气体等地点,电源电压应当相对稳定的地点。 根据企业规模和产品种类,应建设不同要求的化验室。但是,最小建筑面积:理化检验室不能小于30平方米;微生物检验室(无菌室)不能小于8平方米。这样有助于仪器设备的合理摆放,便于操作,便于样品流通和空气流通。 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条件。 室内必须配置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备电器或化学品燃烧灭火使用。 所有电器插坐均应有牢固的地线装置,以防止设备带电,造成操作人员触电事故。有条件的还应在地面铺设绝缘胶板。其次还应必须有上下水设施、通风橱(在通风橱内进行对发生出有害气体的分析操作)。 2、室内的布局 动仪器与静仪器分开:精密仪器(如光度计、天平、比色计、酸度计、色谱仪等)应必须与震动仪器(如震荡器、验粉筛、离心机、搅拌器等)。 常温与热源设备分开:热源仪器(如电热蒸馏水器、恒温干燥箱、高温电阻炉、恒温培养箱、水浴锅、电炉等)必须与其它一切设备分开,不然会影响其它设备的正常使用,严重的会造成热蒸汽腐蚀其它设备,影响其使用寿命。 化学分析台与热源设备分开:化学分析台面上应尽量少放易燃和腐蚀性试剂。使用电炉或酒精灯加热时应坚持有人看管和监视。 化学分析台的摆放应远离热源设备。 3、感官检验注意事项 进行食品的感官检验时,不得使用烧杯或量杯品尝。必须使用餐具品尝。以免造成间接中毒或人身造成健康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