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太中银ZQ-VI标段物资钢材、水泥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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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8 11:31:15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080928_299529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甘肃
详细内容:联系人: 徐磊 电话:010-88205060 手机:13701284116
传真:010-88205605 邮箱:zbgs66@126.com
招标编号:JKZ2008-15
一、招标人
名 称:中铁一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太中银铁路轨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2002年第8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
5.《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2003]第11号令)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7.太中银铁路设计技术文件
8.《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物资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太中银铁筹技装[2006]101号)
9.关于铁路用钢材、水泥招标采购申请的批复
三、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新建铁路太中银ZQ-Ⅵ标段工程范围:DK513+300~包兰DK538+650,银川联络线定边(不含)至平吉堡(不含)正线铺轨公里
177.627km,站线铺轨21.894km,铺设道岔63组,上碴653233m3,铺碴整道179.054km,总投资6.2亿元,该工程计划2008年5月开
工, 2009年6月30日竣工。
四、本次招标范围:
太中银铁路ZQ-Ⅵ标段轨道工程钢材、水泥,施工计划铁路用材料采购。
五、本次招标物资的标包划分
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意见》及批复的施工方案,结合生产厂家实际生产能力,钢材、水泥3个包件,包件编号、数量及技术标准见下
表。(注:下表数量为初步设计数量,施工图全部到位后可能有所变动,中标后以施工图数量另行调整。)
第一包件(GC1):
标包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单位 数量 到 站
GC1 圆钢 Q235 φ8 GB13013-91 吨 143 平吉堡车站
GC1 圆钢 Q235 φ10 GB13013-91 吨 50
GC1 圆钢 Q235 φ16 GB13013-91 吨 51 平吉堡车站
GC1 圆钢 Q235 φ20 GB13013-91 吨 177
GC1 螺纹钢 QRB335 φ12 GB1499-98 吨 288
GC1 螺纹钢 QRB335 φ16 GB1499-98 吨 745
第二包件(GC2):
标包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单位 数量 到 站
GC1 圆钢 Q235 φ8 GB13013-91 吨 143 平吉堡火车站
GC1 圆钢 Q235 φ10 GB13013-91 吨 50
GC1 圆钢 Q235 φ16 GB13013-91 吨 51
GC1 圆钢 Q235 φ20 GB13013-91 吨 177
GC1 螺纹钢 QRB335 φ12 GB1499-98 吨 288
GC1 螺纹钢 QRB335 φ16 GB1499-98 吨 745
第三包件(SN1):
标包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单位 数量 到站
SN1 水泥 P.O 42.5 GB/175-2007 吨 8000 平吉堡火车站
注:以上标包中未标明技术标准或图均按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六、招标方式
根据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太中银铁路轨道工程的实际,本次物资采购招标采用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
诚实信用的择优原则。
七、工期要求
太中银铁路轨道工程自2008年5月开工至2009年6月30日竣工。本次物资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的物资供应必须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
八、工程质量要求
钢材、水泥必须根据太中银铁路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符合GB13013-91、GB1499-98、GB/175-2007标准。
九、资质要求
按照建设部及铁道部建设司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情况,对各投标人资质做如下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 必须有国家行业质检中心产品检验报告及工业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书及免检证明。
3.生产厂家必须在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主管部门发布的甲控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范围内。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包进行投标。
十、报名时间、
1. 时间:2008年10月5日9:00-17:00时
2. 投标人需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
1. 时间:2008年10月6日至10月10日9:00-17:00时
2.投标人每报名一个标包,需购买一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费用均现金或电汇。电汇地址:(同十四条第三款)
十二、资质审查: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企业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交易员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出示国家行业工业
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书等有关证件原件,交招标人核备。
十三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标包,其有效期为自投标有效期截止时起30天。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电汇到帐。
十四、答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2008年 10月 18日17:00时前,通知招标人,逾期不再作任何解答。
2.招标人于2008年10月 20日17:00时前,答疑结果将以补遗书的方式传真投标人。
十五、递交投标文件:
1.时间:2008年 10月 27日:8:30-9:30时。
2.地点:太原
3.携带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交易员证,逾期按弃标处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
十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08年 10月 27日9:30时。
2.地 点:太原
联系人:徐 磊 陈旭
电话:010-88205060 88180474
手机:13701284116
传真:010-88180474
邮箱:zbgs66@126.com